转发: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18日 15:33 浏览量:2984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申报企业:
根据我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将对6月30日前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平台提交申请的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45号)要求统一进行调整。6月30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将按规定程序定期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