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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3 | 浏览:370
关于评选
2023年度优秀人员的通知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我们一起走过了不平凡的2023,迎来了让人期待的2024。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团结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经公司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度有突出工作表现的优秀人员。现将优秀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正式员工。(不含高层)
二、奖项、名额设置
设“优秀员工”和“销售标兵”两个荣誉奖项。
1、优秀员工分成三个版块评选:
(1)后勤部门(综合部、质管部、财务部、采购部、药品部)评选1~2名;
(2)配送中心(仓储部和运输部)评选1~2名;
(3)业务部门(市场部、保健食品部、开发部)评选1~2名。
2、销售标兵在业务部门(市场部、保健食品部、开发部)评选3名。
三、评选条件
1、原则上须2023年01月01日(含)前入司;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出勤情况良好:无旷工记录,迟到及早退次数≦6次,请假天数≦6天;
3、2023年度未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且未受公司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罚;
4、本方案执行期间未提出离职申请(书面);
5、认同公司文化和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质;
6、业绩突出(销售及回款),工作积极肯干,兢兢业业,工作差错少;
7、具有良好的团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事,乐于助人,主动解决本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问题;
8、对本岗位业务熟练,能够独挡一面,勇挑重担,虚心学习,勇于创新。
四、评选办法
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由综合部、质管部、财务部共同推荐1~2名;采购部、药品部共同推荐1~2名;仓储部和运输部共同推荐1~2名;市场部、保健食品部、开发部推荐1~2名。销售标兵候选人由市场部、保健食品部、开发部共同推荐3~5名。(候选人产生方式由相关部门自行商定,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理由请在2024年1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综合部)。
综合部对选送的候选人按评选条件进行初步评定,最后由公司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销售标兵。
注:人员的推荐以2023年年底所在的部门为准。
五、奖励与表彰
1、年度优秀人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及现金(物品)奖励;
2、在年会时予以表彰,并在公司宣传栏和网站张榜公布;
3、年度优秀人员将作为公司的重点人才储备,优先培养、晋升。
特此通知。
福建全通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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